公告称,第1艘船的交付日期由2012年第四季延至2013年第一季,第2艘船舶由2013年第二季改为同年第四季,第3艘船舶延期一个月在2013年第一季,第4艘船舶则由2013年第二季改为同年第四季,其他条款维持不变。有关造船合约在2007年10月至11月期间订立。 [大公报]